2018届毕业生适用以下指引
按照省教育厅相关通知(粤教毕函〔2016〕55号)要求,现将毕业生改派的操作流程说明如下:
【对象与时间】
高校毕业生派遣回生源地且一直未落实就业单位的,调整改派的时间为毕业后两年以内。
已落实就业单位并派遣到签约单位的,因特殊情况可申请调整改派的,调整改派时间为毕业后两年以内。
【申请改派前准备工作】
第一步:获得有效的接收函;
如:1、非生源地人社部门接收函;2、深圳市《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接收申请表》;3、广州市***年需要非广州生源高校毕业生申请表;4、广东省直及中央驻穗单位接收特殊需要人员接收函;样图如下:
如果不属于有效的接收函件,就业办不予以受理。
第二步:持原《报到证》(原件)回原派遣单位(生源地人社部门)办理“同意改派”意见或证明;
第三步:提交纸质材料并等待审批。学生可通过直接提交或邮递方式向学校提交改派的纸质材料(原报到证原件、同意改派证明(意见)、新接收函原件、毕业证书复印件,合计4份)。
注意:如原《报到证》原件遗失,需登陆声明遗失,再凭此报纸代替原《报到证》办理后续手续。
【温馨提示】
1、改派材料的现场提交地点:学校天河校区综合楼(6号楼)202室就业办;
2、改派材料的邮寄地址:广州市天河区沙太南路113号 广东南华工商职业学院 综合楼202室 就业办;收件人:曾妍老师;联系电话:13719159243、020-87204211;邮寄限采取邮政EMS;
3、学校每周集中审核受理一次此项业务(计划每周三上午前往教育厅办理),寒暑假另外安排。
如毕业生需请就业办寄回《报到证》材料,可在线登记邮寄信息。
为准确寄送毕业生的相关材料,现决定起用回邮地址电子采集功能,点击进入登记页面 ,请相关人详细填写,避免投递延时或错误。
默认快递:中国邮政EMS;收件人到付。